【2022行业热词盘点】之九:“放管服”让建筑业更趋向高效

来源:筑为智慧 浏览量: 发布时间:2023-01-14
“放管服”改革是党的十八大后深化行政体制改革、推动政府职能转变的一项重大举措。“放管服”就是简政放权、放管结合、优化服务的简称,三者互为补充,紧密相关。“放”即简政放权,降低准入门槛;“管”即放管结合,促进公平竞争;“服”即优化服务,营造便利环境。
 
近年来,建筑行业主管部门全面贯彻落实党中央、国务院“放管服”改革,大力简政放权决策部署的有力举措。包括:政府进一步简化建筑行业一些审批事项流程;建立科学合理化监管职责体系,全面消除建筑监管盲点,明确监管主体;同时通过构建信息共享交换平台,统一收集和管理建筑行业相关信息,并利用信息公示加强监管力度;妥善解决建筑行业服务事项,推动政府服务便利化、自动化、智能化。 
 
建筑企业资质管理是一项重要的市场准入制度,是政府调控市场、引导行业发展的重要手段。2018年3月,住房和城乡建设部批准广东作为试点地区开展建筑企业资质管理“放管服”改革。试点后,当地行政审批效率有效提高,审批时限得到大幅压减,企业申请资质和审批过程实现“不见面”“零跑动”;全面实现“电子证照”,切实解决了以往办事时间长、流程复杂以及内容不公开、不透明等问题,群众获得感明显增强;企业制度性成本大幅降低;营商环境持续优化;建筑业发展活力显著增强。2018年至2020年,广东省建筑业总产值由1.37万亿元增加至1.84万亿元,排名跃升一位至全国第三。
 
为贯彻落实《国务院办公厅关于促进建筑业持续健康发展的意见》(国办发〔2017〕19号),深入推进建筑业“放管服”改革,2019年3月26日,住房和城乡建设部办公厅发布关于实行建筑业企业资质审批告知承诺制的通知。从2019年4月1日起,全国范围对建筑工程、市政公用工程施工总承包一级资质审批实行告知承诺制。围绕“减少审批环节、提高审批效能、服务企业发展”的总体思路,探索建立“诚信规范、审批高效、监管完善”的告知承诺审批新模式,推动资质管理向“宽准入、严监管、强服务”转变,推动建筑业高质量发展。
 
2019年9月1日起,住房和城乡建设部负责的建筑业企业、工程监理企业、工程勘察、工程设计资质延续审批实行告知承诺制,不再委托各省级住建主管部门审查。
 
数年来,资质管理政策历经多次调整,相继颁布建立“四库一平台”、工程业绩录入、全面推行电子化申报和审批、整治注册执业人员挂证行为、劳务用工实名制等相关文件。众多改革举措给建筑业带来巨大的变革。
 
2020年12月2日,住房和城乡建设部正式发布《建设工程企业资质管理制度改革方案》。在《方案》中,企业资质类别和等级数量由593项压减至245项,多项资质被取消、合并,明确建设工程企业资质改革措施表、改革后建设工程企业资质分类分级表,原特级资质变为综合甲级,总包一级变为甲级,总包二级、三级变为乙级资质等相关具体划分。
 
2020年12月,住房和城乡建设部办公厅发布关于进一步做好建设工程企业资质告知承诺制审批有关工作的通知,自2021年1月1日起,在全国范围内对房屋建筑工程、市政公用工程监理甲级资质实行告知承诺制审批,建筑工程、市政公用工程施工总承包一级资质继续实行告知承诺制审批。同月,住房和城乡建设部办公厅发布关于开展建设工程企业资质审批权限下放试点的通知,选择上海市、江苏省、浙江省、安徽省、广东省、海南省等6个地区开展试点。
 
2022年是建设工程行业持续深化改革的重要一年,行业迎来了多项重大变革。
 
2022年2月,国务院办公厅印发《关于加快推进电子证照扩大应用领域和全国互通互认的意见》。从国家层面,围绕高频应用场景和企业群众普遍需求,对电子证照扩大应用领域和全国互通互认做出了系统全面的规划部署。2022年7月,国务院常务会议确定有序推进电子证照应用的一系列举措;国家市场监管总局有关负责人明确表示,2022年底前全面实现涉企证照电子化。2022年11月,住房和城乡建设部办公厅发布关于开展建筑施工企业安全生产管理人员考核合格证书电子证照试运行的通知,贯彻落实国务院关于加快推进电子证照扩大应用领域和全国互通互认的要求,提升建筑施工安全监管数字化水平,决定自2022年12月15日起,在河北、吉林、广东、四川、广西、西藏、天津、重庆等8个省(区、市)和新疆生产建设兵团开展建筑施工企业安全生产管理人员考核合格证书电子证照试运行。
 
为落实建设工程企业资质管理制度改革要求,2022年2月,住房和城乡建设部办公厅发布关于《建筑业企业资质标准(征求意见稿)》等4项资质标准公开征求意见的通知,4项含《建筑业企业资质标准(征求意见稿)》《工程勘察资质标准(征求意见稿)》《工程设计资质标准(征求意见稿)》《工程监理企业资质标准(征求意见稿)》。更加强了事中事后监管措施:开展“双随机、一公开”监管,对在建工程项目实施重点监管,依法查处违法违规行为并公开结果;严厉打击资质申报弄虚作假行为,对弄虚作假的企业依法予以通报或撤销其资质;加强信用监管,依法依规对失信主体开展失信惩戒。
 
逐渐放宽准入限制,优化审批服务,将互联网和政务服务有效结合,并加以推进,激发市场主体活力。“四库一平台”的不断优化推广,实现全国建筑行业的信息化监管体系,推进建筑市场信用体系建设工作。
 
2022年4月,住房和城乡建设部办公厅发布2022年信用体系建设工作要点。为进一步规范和健全住房和城乡建设领域失信行为认定、记录、归集、共享和公开,积极发挥信用体系在支撑“放管服”改革、营造公平诚信的市场环境、提升政府监管效能等方面的重要作用,逐步建立健全信用承诺、信用评价、信用分级分类监管、信用激励惩戒、信用修复等制度,促进住房和城乡建设事业高质量发展,住建部提出五方面14项措施。
 
为优化建筑市场营商环境,减轻企业负担,激发市场主体活力, 2022年11月2日,住房和城乡建设部办公厅发布的关于建设工程企业资质有关事宜的通知,明确该部核发的工程勘察、工程设计、建筑业企业、工程监理企业资质,资质证书有效期于2023年12月30日前期满的,统一延期至2023年12月31日。上述资质有效期将在全国建筑市场监管公共服务平台自动延期,企业无需换领资质证书,原资质证书仍可用于工程招标投标等活动。
 
为贯彻落实《国务院关于加快推进政务服务标准化规范化便利化的指导意见》(国发〔2022〕5号)要求,优化审批服务,提高审批效率,2022年11月2日,住房和城乡建设部办公厅发布的进一步简化一级注册建筑师、勘察设计注册工程师执业资格认定申报材料的通知,决定自2022年12月1日起,对申报一级注册建筑师、勘察设计注册工程师(二级注册结构工程师除外)注册的人员,简化申报材料,并加强事中事后监管。此外,住建部在2022年还对全国一级注册建筑师、注册工程师注册管理信息系统进行了升级改造,组织开发了新版全国一级注册建筑师、注册工程师注册管理信息系统。新版系统于2022年12月1日启用。
 
种种政策措施都在推进建筑业“放管服”改革信息公开,切实提升建筑业政务服务质量。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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